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,提高使用效益,规范管理行为,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管理工作实际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本次拟对雁塔校区临街部分到期和腾退商业用房进行招租。
一、招租项目
房屋编号 |
房屋位置 |
合同面积(㎡) |
经营项目要求 |
1 |
雁塔校区红专路南侧临街二层一楼(原岐山面) |
16 |
符合学校周边相关经营项目要求。 |
2 |
雁塔校区红专路南侧临街二层一楼(原凉皮店) |
15.5 |
符合学校周边相关经营项目要求。 |
3 |
雁塔校区红专路南侧临街二层一楼(原砂锅店) |
17.5 |
符合学校周边相关经营项目要求。 |
4 |
雁塔校区红专路南侧临街二层二楼(茶楼) |
115 |
符合学校周边相关经营项目要求。 |
5 |
雁塔校区红专路南侧临街二层一、二楼(原城南饺子馆) |
200.71(1楼104.75;2楼95.96) |
符合学校周边相关经营项目要求。 |
6 |
雁塔校区红专路北侧6号家属楼临街一楼(原文具店) |
56.56 |
符合学校周边相关经营项目要求。 |
7 |
雁塔校区红专路北侧6号家属楼临街一楼(原理发店) |
27.2 |
符合学校周边相关经营项目要求。 |
8 |
雁塔校区红专路北侧6号家属楼临街一楼(原五金百货商店) |
65.67 |
符合学校周边相关经营项目要求。 |
9 |
雁塔校区红专路北侧7号家属楼临街一楼(原那些花儿花店) |
67.4 |
符合学校周边相关经营项目要求。 |
二、报名要求
1.报名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;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(三证合一的提供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);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;
2.报名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报名全过程,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,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;授权代表参加报名的,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;
3.报名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,提供报名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;
4.报名人不得为信用中国(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)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企业经营异常明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名单;自然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(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)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
5、不接受本校在职、离退休教职工及配偶、直系亲属和在籍学生为报名人;
6、不接受在校内已有在营商铺或经营行为的报名人(现承租人除外)。
7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。
请报名时携带要求的资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。学校将对报名人进行资质审核。
报名截止时间:2024年1月19日17:00前。
报名地址:西安邮电大学美食广场对面2层212室
联系人及电话:朱老师 88166857
西安西邮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1月15日